為進一步加強全市脊髓灰質炎(以下簡稱脊灰)防控工作,有效防范脊灰野病毒疫情輸入風險,持續鞏固無脊灰狀態,根據自治區和克拉瑪依市關于開展 2022 年脊髓灰質炎疫苗補充免疫工作的相關要求,經克拉瑪依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2022 年克拉瑪依市脊髓灰質炎疫苗補充免疫活動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各區認真組織實施,進一步規范預防接種工作,確保疫苗運輸、存儲、管理的絕對安全。
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2年3月17日
2022 年克拉瑪依市脊髓灰質炎疫苗補充免疫活動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脊髓灰質炎(以下簡稱脊灰)防控工作,有效防范脊灰野病毒疫情輸入風險,持續鞏固無脊灰狀態,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和指標
(一)目標
進一步消除我市脊灰疫苗免疫空白兒童,確保無禁忌癥兒童應種盡種,提高易感人群免疫水平,阻止脊灰野病毒病例的輸入和傳播,鞏固無脊灰成果。
(二)指標
以區為單位第一輪脊灰疫苗補充免疫接種率≥95%。
二、范圍、對象、時間
(一)范圍
第一輪:全市4個行政區開展補充免疫。
第二輪:全市4個行政區開展查漏補種。
(二)接種對象
1.全市范圍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出生兒童,不論其居住地、出生地及其有無既往免疫史,均接種脊灰疫苗。
2.既往含脊灰滅活疫苗(以下簡稱IPV)免疫史不足兩劑次的,本次補充免疫補足兩劑次IPV。
3.既往含IPV免疫史兩劑次及以上的,兩輪補充免疫均接種二價脊灰減毒活疫苗(以下簡稱bOPV“滴劑”或“糖丸”)。
4.查漏補種按照脊灰疫苗免疫程序要求,免疫劑次不足的,補足免疫劑次。
5.為有效控制麻疹疫情,在兩輪脊灰疫苗補充免疫活動期間,對4歲以下兒童同步開展麻腮風疫苗查漏補種工作。
(三)時間
第一輪: 2022年3月28日-30日集中接種;3月31日-4月1日查漏補種。
第二輪: 2022年5月9日-13日查漏補種。
三、工作任務
市區兩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全面負責補充免疫活動的組織、實施、協調和技術幫扶工作。市疾控中心要在3月25日之前組織開展人員培訓,同時要做好宣傳動員、疫苗等物資的分發儲運、現場技術指導、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的監測與處置、工作總結及資料匯總、上報等工作。
(一)合理確定接種單位
各區要結合實際情況,確保工作人員數量。接種點為常規免疫接種單位,須設有明顯的標記并放置宣傳資料(含接種方法、對象、時間、注意事項及監護人必帶接種證、戶口本),配備足夠冷藏設備、疫苗等。
(二)認真做好排查摸底和登記造冊工作
各區統一使用《新疆脊髓灰質炎疫苗補充免疫(查漏補種)兒童摸底登記與接種記錄 (通用)》開展摸底工作,登記接種情況,備注暫不能接種兒童信息。
為確保無禁忌癥兒童應種盡種,精準開展接種工作,保質保量完成摸底工作,各區社區(村)網格化管理模式,各級參與摸底工作人員,首先通過社區(村)掌握目標對象,并逐戶開展摸底工作,查看接種證所有疫苗免疫史,將脊灰疫苗以往免疫史(接種日期)記錄在《新疆脊髓灰質炎疫苗補充免疫(查漏補種)兒童摸底登記與接種記錄 (通用)》表。
對摸底工作中發現居住3個月以上6歲以下無預防接種證、漏卡、漏種兒童,現場補發預防接種證,單獨記錄造冊、建卡,并于補充免疫當日同時補種其他漏種疫苗。
根據《預防接種工作規范》(2016年版)、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兒童免疫程序及說明(2021年版)的通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同時接種原則中,不同疫苗同時接種:兩種及以上注射類疫苗應在不同部位接種。嚴禁將兩種或多種疫苗混合吸入同一支注射器內接種?,F階段的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均可按照免疫程序或補種原則同時接種。不同疫苗接種間隔為兩種及以上注射類減毒活疫苗如果未同時接種,應間隔不小于28天進行接種。國家免疫規劃使用的滅活疫苗和口服類減毒活疫苗,如果與其他滅活疫苗、注射或口服類減毒活疫苗未同時接種,對接種間隔不做限制。
(三)掃碼錄入接種信息,準確選擇接種屬性
本次補充免疫、查漏補種接種信息均需掃碼錄入到在線版預防接種信息管理系統,同時在接種證上打印接種信息。
已完成脊灰疫苗常規免疫程序的目標兒童,可視為“補充免疫”,接種屬性選擇為“群體”,接種數據在脊灰疫苗補充免疫活動相關報表中登記。
尚未完成脊灰疫苗免疫程序的目標兒童,本次補充免疫活動可視為“常規免疫”,接種屬性選擇為“常規”。
(四)進一步完善適齡兒童基本信息和接種信息
利用每輪補充免疫、查漏補種活動,對每名適齡兒童以往在在線版預防接種信息管理系統錄入的基本信息和接種信息進行核對并完善,確保相關信息完整性、準確性和可利用性。
1.基本信息需核對并完善內容
(1)受種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證件類型(身份證/護照)、證件號碼、分娩活產胎次。
(2)監護人信息(母親、父親、其它監護人至少填一位):姓名、證件類型、證件號碼、聯系電話(移動電話/家庭電話號碼)。
(3)其它信息:國籍、民族、戶籍縣、戶籍地址、現住址(街道/鄉鎮)、居住地址、所屬區域、居住屬性。
(4)新冠病毒疫苗受種者:人群分類、托幼機構名稱等。
2.接種信息需核對和完善內容
(1)自治區范圍內各級接種門診接種記錄:接種證和在線版預防接種信息管理系統接種記錄中的疫苗名稱、接種屬性(基礎、常規、群體、加強、緊急等)、針次、接種日期、疫苗批號、生產企業、疫苗屬性。
(2)非自治區接種門診接種記錄:
補錄非自治區接種單位(外省和兵團)接種記錄中的:疫苗名稱、 接種屬性(基礎、常規、群體、加強、緊急等)、針次、接種日期、生產企業、疫苗屬性、接種單位(手工輸入7777777777 或 選擇外省接種)。
(五)加強培訓,確保質量
2022年3月25日前,要完成人員培訓,內容如下:
1.根據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場所環境消毒、合理布局、手衛生、體溫測試、人員之間保持1.5米間隔、廢棄口罩處理等相關內容。
2.醫務人員健康監測和防護,受種者及監護人健康篩查和防護。
3.目標兒童使用疫苗種類,工作職責、程序、規范、宣傳要點、技術要求、適齡兒童(監護人)基本信息和接種信息核對并完善要求、不良反應、禁忌癥、注意事項、知情告知書等內容。
4.加強宣傳,宣傳內容需注明監護人必須攜帶接種證和戶口本,主要目的是對適齡兒童(監護人)信息與在線版預防接種信息管理系統信息核對,確保自治區免疫規劃信息平臺信息質量,為近期全區實施微信公眾號查詢受種者信息奠定堅實的基礎。
5.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和處置。
(六)規范預防接種程序
1.接種前準備
(1)各區可通過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協調街道、鄉村(居委會)、社區服務中心、托幼機構老師,做好受種者通知、督促接種等工作。
(2)合理安排有資質的醫務人員參加此次活動。根據接種單位面積和工作人員數量,通過電話、短信、微信等多種方式,錯時預約,合理安排受種者接種,避免人員聚集。
(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第六條規定,監護人應當依法保證適齡兒童按時接種免疫規劃疫苗。
(4)按照《關于印發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預防接種工作指南的通知》要求,減少陪同人員數量,做好受種者和陪同人員的健康篩查工作。
(5)嚴格落實手衛生和測溫。接種單位要配備相應的手消毒劑或洗手液及測溫裝置,保證水龍頭等供水設施正常。所有進入接種單位的受種者(戴口罩或做好嬰幼兒個人防護)及其陪同人員佩戴口罩、進行手消毒、測量體溫。
(6)保持接種單位環境清潔,做好消毒通風工作。加強接種場所通風換氣,有條件的可安裝通風設備,保持接種單位內空氣流通,接種日上、下午工作完成后使用紫外線進行空氣消毒1小時;使用濃度為500mg/L的含氯消毒劑對地面、桌椅、門把手、冰箱把手、接種操作臺等人體常接觸區域和物體進行消毒;電腦、鍵盤、鼠標、掃描槍等可用75%的酒精擦拭消毒。垃圾置于套有塑料袋并加蓋的專用垃圾桶,用1000mg/L 含氯消毒劑噴灑至濕潤后封口,扎緊塑料袋口,統一收集處理。
(7)合理布局接種門診。落實獨立區域和專門通道,接種門診進出通道應與存在潛在感染危險的部門或區域分開。設置導醫服務,設置醒目導引標識。受種者及其陪同人員避免與接種單位其他臨床醫護人員、病人、就醫者接觸。
2.接種時操作
(1)根據《關于印發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預防接種工作指南的通知》要求,預防接種工作人員要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佩戴醫用外科口罩、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戴手套等。
(2)接種過程嚴格執行預防接種工作規范,落實“三查七對一驗證”要求,做到受種者、接種證和在線版預防接種信息管理系統接種信息相一致,進一步完善兒童(監護人)基本信息和接種信息。通過接種證上的脊灰疫苗免疫史或在線版預防接種信息管理系統免疫史來判斷本次補種的脊灰疫苗種類,確認無誤后方可實施接種。
(3)接種前醫務人員使用免洗手消毒劑進行消毒,做好手衛生。
3.接種后處理。
(1)工作人員使用免洗手消毒劑進行手消毒。
(2)告知受種者監護人接種后注意事項,進行 30 分鐘留觀,留觀人員之間保持1.5米間隔,避免人群聚集。
(七)加強冷鏈,保證質量
本次補充免疫活動統一使用bOPV滴劑/糖丸和IPV。各地要嚴格按照疫苗管理要求運輸、儲存、現場存放、接種,做好溫度記錄。按計劃分發與使用疫苗,逐級配送分發,做好電力保障,防止因停電發生失效,避免浪費。補充免疫剩余疫苗繼續用于常規免疫。
(八)做好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和處置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成立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處置小組,按照《全國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方案》及相關文件要求,做好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和處置工作,對發現的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及時報告,各級疾控中心及時組織專家開展調查、診斷和處置。
(九)做好資料匯總報送工作
1.落實日報告工作制度
各區在補充免疫活動期間,于每日20:00前向市疾控中心上報當日工作進展及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情況。
2.資料的收集、整理與上報工作
請各地分別于2022年3月25日、5月6日12:00前將轄區地摸底調查表匯總報送至市疾控中心。各區要以鄉為單位收集、整理補充免疫所有數據資料和區級的總結報告,分別于2022年4月14日、5月24日前報送至市疾控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根據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各區要高度重視,周密安排,保證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各區、各單位,特別是鄉(鎮、街道)、村(居委會、社區)要加強組織領導,認真組織實施,做好社會動員,摸清目標兒童底數,確保“目標人群找得到、適宜疫苗種得上、責任區域管起來”。在確保疫苗運輸、存儲、管理絕對安全的基礎上,規范預防接種工作。
(二)強化部門協調,落實責任
教育部門組織托幼機構和適齡托幼兒童開展補充免疫活動。財政部門落實轄區內補充免疫活動相關培訓、宣傳、冷鏈運轉、接種補助等相關工作經費。藥監部門負責監管轄區內的疫苗流動、儲存及質量管理。公安部門提供必要的人口資料和流動人口信息,協助開展摸底登記工作,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公路、民航、鐵路部門做好本次活動的宣傳工作。兵團系統負責組織本系統同步開展補充免疫活動。駐地部隊配合當地完成對部隊家屬中適齡兒童的接種工作。鄉(鎮、街道)、村(居委會、社區)負責搜索目標兒童摸底登記,通知目標兒童監護人前往接種。
(三)廣泛宣傳,全面動員
各地要在補充免疫活動啟動前一周集中開展宣傳活動,開展接種地址、聯系方式、免疫對象、免疫程序、受種者及監護人防護、監護人必帶證件、注意事項等信息宣傳,并以報紙、網絡、廣播電視、短信、微信或公告等形式向社會公布。收集工作影像資料,做好輿情監測,及時處置不良輿情事件,正確引導輿論。
(四)加強技術幫扶,提升接種質量
成立市、區兩級技術幫扶組,采取現場實地查看、隨訪目標兒童監護人、查閱文件、摸底登記和接種記錄資料、接種證與在線版預防接種信息管理系統信息記錄一致性,登記臺、接種臺工作人員按照實施方案要求,執行“三查七對一驗證”要求的落實情況、明查暗訪和座談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綜合技術幫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