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財規〔2021〕1號
克拉瑪依市科技、雙創小微企業政策性財務托管費用補貼管理辦法
各科技、雙創小微企業:
為全面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創新驅動、轉型升級、扶小扶優”的決策部署,引導我市雙創及科技型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加大對企業的培育、扶持、服務力度,規范企業財務制度,提高企業融資效率,根據《克拉瑪依市推動共建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示范區工作實施方案》(克政辦發〔2021〕6號)等相關文件的要求,制定以下辦法。
一、補貼對象
1.按要求完成工商注冊和納稅登記,在我市轄內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入駐人社部門管理的創業孵化園、當年通過國家科技部備案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或經人社部門及科技部門推薦的企業。
2.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且經營狀況良好,按時納稅,無不良信用記錄,為一般納稅人及小規模納稅人的小微企業。
3.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市科技局將符合條件的初創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推薦給財務托管機構開展代理記賬、納稅申報等咨詢服務。
二、補貼范圍及標準
1、符合條件的企業在財務托管機構開展的代理記賬、納稅申報、財務制度設計等各類咨詢服務業務費用均可享受財政補貼政策。
2、在開展代理記賬、納稅申報等有明確價格的業務時,單項業務價格或多項業務累加價格,每月在3000元以內的(含),財政可給予50%的費用補貼,每年每家企業最多給予20000元的補貼資金。
3、享受本補貼費用的企業,符合條件的可同時享受國家、自治區及市級的其他惠企支持政策。
三、需提供的資料
1、被服務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和納稅登記證復印件。
2、被服務企業的開戶銀行及賬號信息。(詳見附件1)
3、咨詢服務合同、發票及企業付費憑證。
4、費用補貼申請表。(詳見附件2)
以上資料原件審核后退還,復印件由審核部門留存。如有弄虛作假,套取財政資金的,一經查實,將服務企業納入不良信用企業名單,已獲得補貼資金的,全額追回并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
四、申報程序和監督管理
1、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市科技局負責做好企業推薦、資金撥付和監督管理等工作。
2、市財政局負責做好財政補貼資金預算安排,并對補貼資金使用及績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財務托管機構按照明碼標價向企業收取費用,企業依據本辦法的規定,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市科技局申請補貼資金。
4、財務托管機構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政策和財務制度,嚴格按照財務通則和會計準則進行會計核算,配合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的監督。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暫定實施期限為2年,具體由市財政局、市科學技術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
1、開戶銀行及賬號信息表
2、費用補貼申請表
3、收費標準
克拉瑪依市財政局 克拉瑪依市科學技術局
2022年5月27日